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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送法进村组 现场调解化纠纷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3-09-03
本刊消息 为深入推进市法院“无讼社区”建设,进一步延伸司法为民服务,将“无讼社区”建设切实落到实处。日前,市法院孝德法庭深入到孝德镇年画村村委会(年画村无讼社区法官工作站),现场调处了一起民事侵权纠纷。
曾某系孝德镇某村村民,其称一只“无主”猫从去年便呆在自己家里不走,遂将其饲养,后因其经常性偷食,便想将其送人。7月的一天,同村村民徐某到曾某家称猫是他家养的,希望将其归还。双方在交涉过程中因言语过激发生抓扯,抓扯过程中,徐某将曾某咬伤。曾某因伤花去医疗费用6000余元。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致使纠纷发生。 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后,法官就民事侵权纠纷的处理原则、责任主体及责任大小的划分标准、举证责任及诉讼风险等一一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说明,并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一方面侵权人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对,愿意赔偿,受害人也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就赔偿金额做出了让步,最终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定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记者了解到,这虽然只是市法院“无讼社区”建设中的一个简单案例,但却反映了基层派出法庭在基层诉非衔接中的重要作用。“无讼社区”的建设实践,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将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更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真实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