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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父子因住房生嫌隙 多元调解审判巧解双方积怨
作者:王虹 责编: 李莲 编辑: 罗凯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6-10-19
一份生效判决,一套唯一住房,一对至亲父子。一边是依法确权却长期有家难回的子女,一边是依托唯一宅基地住房、坚决不让步的父亲。这不是简单的腾退纠纷,而是父母离婚后多年恩怨的延续。 面对这道法理情理交织的难题,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巡回审判+多元联动+代表见证+溯源调解”模式,成功化解这起纠缠多年、法理情理极度拉扯的家事积案。 该案是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从形式上看,是儿子起诉父亲要求协助办理房屋过户、腾退的纠纷,但深挖案情,矛盾症结远比表面更为复杂尖锐。本案原告因身患疾病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市人民法院指定其母亲为监护人。原告父母离婚时协议将案涉宅基地房屋赠与原告,原告依法享有完整物权,本应据此占有、居住、使用自有房屋。但父母离婚后,双方多年来先后就抚养费、返还原物、民间借贷、房屋确权等事项反复诉讼,件件历经一审、二审,甚至进入强制执行。一次次庭审对抗,不断放大隔阂,双方积怨成仇、寸步不让。原告母亲以儿子名义要求父亲腾退、协助过户;父亲则认为,这是唯一住房,是自己安身立命的根基,坚决不搬,也不愿配合过户。由此形成尴尬局面:合法所有权人长期回不了家,物权“悬空”;父亲长期占有使用房屋,却无法定居住权。 承办法官对此案作出清晰判断:从法律适用看,依据生效确权判决,判令父亲协助过户,并非难事。但难的是,判了之后父亲心结难解,可能居无定所,执行难,还易引发次生矛盾;维持现状,儿子的合法所有权长期无法实现,同样不符合司法公正。再往深看,父亲争的表面是“不腾退”,实际是对宅基地安身之本的不舍,是对当年赠房协议的反悔;儿子争的表面是“要交房”,实际是对法定物权长期落空的强烈不满。这起案子,必须解心结,不能只断是非。
承办法官把调查、调解、庭审延伸到村镇一线和争议房屋现场,联合镇综治中心、镇政府、村委会,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庭前,法官会同基层组织实地查看房屋结构、居住现状,听取双方想法。首次调解持续近4个小时,工作人员先后提出多套方案,但因积怨太深,未能达成一致。调解虽未成功,却让矛盾焦点更清晰,也让双方感受到纠纷正在被认真对待。正式审理中,法官邀请镇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将审判活动置于民主监督之下。法庭依法固定诉辩意见、归纳争议焦点、组织举证质证,围绕物权确认、居住权益等问题释法明理。庭审结束后,法官、人民调解员、镇村干部又从法律、基层治理、家庭伦理、现实生活等角度继续疏导。这种“庭审+调解+现场勘调”的方式,使案件处理不再停留在法律条文层面,而是兼顾了乡情、亲情和双方的基本生活保障。 随着沟通深入,双方情绪逐渐平复。法官和基层组织再次组织双方来到房屋现场,围绕使用边界实地确认,最终形成一套兼顾物权保护与生存保障的方案:案涉房屋整套所有权归儿子所有,父亲配合办理过户登记;考虑到父亲长期居住且是其唯一住房实际,房屋在物理使用上予以分割,父亲对其中部分区域享有终身占有、使用权益。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跟基层工作人员交流,案件并未彻底结束,还需持续跟进双方关于房屋区域分割、隔墙搭建等后续事宜,同时也要注意防范双方相邻而居可能发生的口角纷争,需要通过回访和督促履行,防止矛盾反弹,确保调解内容真正落到实处。一堵墙,分开的是房屋使用空间;解开的,是父子多年的心结。 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把“巡回审判在村社”作为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方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向前端延伸,以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负责任的司法方式,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 (图片由市人民法院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