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贯彻“司法为民”理念 推进“服务性法庭”建设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3-07-23    
  本刊消息 为大力推进“服务型法庭”建设,市法院剑南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于近期成功化解了一起家庭矛盾纠纷。2013年2月25日,剑南法庭受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双方当事人曾是夫妻,原告杨某在与被告晋某离婚时,就两人所居住的房产一套达成协议:该房产归杨某所有,但事隔多年,该房屋并未办理过户手续,致使本案纠纷发生。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晋某迟迟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原因是双方当事人关系恶劣,见面经常吵架,手续至此拖延。经过承办人员的耐心劝导,被告最终表示同意办理过户,案件到此看似已解决妥当,原告的诉求目的已达到,双方可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但原告在了解到被告同意办理手续后仍然置气,双方见面还是争吵不断,相互不配合致使手续无法办理。为平息双方纠纷,缓和矛盾,剑南法庭决定由法庭居中调解,派出两名干警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2013年3月26日下午,该案相关承办人员陪同双方当事人到绵竹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因双方见面情绪较为激动,为顺利办理手续,平息双方纠纷,办案干警在陪同当事人等待过程中通过对双方的不停劝说调解,最终双方情绪稳定,成功办理了过户手续。当事人对办案人员的居中调解以及陪同均表示了感谢,原告杨某当即向法庭递交撤诉申请书,双方矛盾至此成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