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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法槌响在群众家门口 巡回审判绘就新“枫”景
作者:王虹 责编:李莲 编辑:姜世琼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6-05-06
巡回审判,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延伸,更是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的务实举措。为认真落实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在村社”工作部署,绵竹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带着法徽和卷宗,把法庭搬进村落院坝,把调解台设在农家门前,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院坝调解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在农村,打零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但缺乏安全防护、没有专业培训,意外受伤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七旬老人杨某受邀为邻居陈某翻盖屋顶时不慎摔伤,事后,年事已高、收入微薄的陈某承担了杨某的医疗费,并主动照顾其生活,但面对杨某提出的赔偿要求,陈某实在无力全额承担。双方经村委会调解未果,杨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前往事故发生地村委会走访,全面了解双方的实际困难和前期调解情况。但到了开庭当日,陈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法官决定启动巡回审判程序,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并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村民小组的组长参与。在当事人的院坝里,法官开始了巡回审理,并在庭审后从法理、情理、事理多角度耐心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村民小组长也主动介绍两家的不容易。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当庭履行赔偿款,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巡回审判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孙某某和魏某某婚后因生活琐事矛盾不断,感情逐渐破裂。孙某某认为夫妻感情已无修复可能,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两人育有一女,孙某某还带有一名与前夫所生的女儿,一家四口本就不易,如今婚姻走到尽头,两个孩子的抚养和未来生活成为横在双方面前的一道坎。承办法官深知,婚姻家庭纠纷的背后,往往还牵涉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充分保障双方诉讼权利,并从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法官决定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将调解室“搬”到魏某某上班所在地。在现场,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从法律规定、夫妻情分、家庭责任、孩子成长等多个角度,耐心释法明理、疏导情绪。最终,双方就离婚及相关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子女的抚养费问题也一并妥善落实。
家事审判事关家庭和谐与未成年人保护。此案中,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选择走到当事人身边,用耐心和真诚进行调解,也为两个孩子的成长撑起了一片法治晴空。 多方助力化解邻里多年积怨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广济镇某村的两位老邻居,却因为一些琐事闹了多年。70岁的张大爷与右手三级残疾、62岁的李大爷系多年邻居,因家禽啄食蔬菜引发积怨,李大爷情绪失控将张大爷打伤,承诺赔偿的1.2万元迟迟未能兑现。张大爷无奈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深知,机械判决只会加剧双方矛盾。于是,法官选择暂缓开庭,先到辖区派出所查阅卷宗,了解前期调解情况,再深入村庄走访村干部和周边村民。经查,李大爷并非主观恶意拖欠赔偿,而是没有一次性赔付的能力。随后,法官与镇司法所、镇政府、村委会及双方亲友沟通,构建“1+N”多元解纷格局。调解现场,法官从法理角度释明侵权责任纠纷的责任划分及法定赔偿计算方式,帮助当事人理清因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镇政府领导、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委会干部从邻里情谊、实际生活角度耐心劝导;亲友则从中缓和双方情绪。最终,双方重新达成调解协议:李大爷向张大爷支付赔偿金5000元,其中1000元当庭支付,剩余款项分期支付,村干部全程见证履行。
本案中,法官没有选择“单打独斗”,而是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联动多方力量形成解纷合力,让矛盾纠纷在协同共治中得到根本性化解,实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和谐一方”。 (图片由市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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