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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法纪贪小利 得不偿失教训深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3-05-29
本刊消息 近日,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判了一起不同寻常的盗窃案件。2013年3月11日,市公安局汉旺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载货三轮车后面跟着五名中年妇女,形迹可疑,遂当场挡获其中二人并带至派出所进行讯问,由此,一起专门针对东汽厂因地震而废弃的无人看管区域的盗窃案浮出水面。
被告人邹某、朱某等五人居住在同一个村子,属典型的农村妇女,平日里忙时干点农活,闲时串门聊天,生活悠闲。一个偶然的机会,邹某等人发现汉旺镇东汽厂的家属区内有大量废旧物品,而该区域因地震而废弃后无专人看管,故相约入内进行盗窃,尝到甜头后,更加肆无忌惮,短短的一个多月便作案四次,盗窃金额合计2000余元,直至被公安民警现场挡获。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五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诲,均感到十分后悔,认为自己为了贪小便宜而触犯了刑法,表示很对不起家人,愿意主动交纳罚金以减轻自己的罪行。承办法官了解到,五名被告人均无前科,平时遵纪守法,并无其他不良记录,此次犯罪主要因为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贪小便宜而致。考虑到五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法庭依法对五名被告人从轻判处三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适用缓期。宣判后,五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感谢法庭给予的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宣判后,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向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提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公司加强对财产的有效管理,完善相关的财物管理制度,对相关区域加强巡逻,以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