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无家可归 巡回审理化赡养纠纷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3-05-08    

  近日,市人民法院土门法庭成功调解处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解决了广济镇79岁老人严某无家可归、生活无着的困境,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广济镇天平村村民严某,育有三儿一女均已成家。其大儿、二儿居住在广济镇天平村,三儿子居住在玉泉镇永宁村,女儿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严某的住房在2008年“5·12”特大地震倒塌后未重建,将补助款分别给大儿、二儿用于房屋重建,后严某居住在大儿家中。2012年10月,严某因生活琐事与大儿发生矛盾,大儿便不让他继续居住。兄弟姐妹嫌弃老人是累赘,都不愿意赡养,无奈之下严某只好寄居在外人家中长达6个月之久,生活极其不便。在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严某于2013年3月29日到法庭起诉。
  土门法庭受理此案后,因老人的女儿居住在北京无法及时赶回参加庭审,便立即深入严某儿子家中,向他们详细讲解《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细致的向当事人讲解法律、社会公德与家庭美德等方面的相关要求。为尽快解决老人无家可归的困境,法庭电话通知严某的女儿尽快回家应诉。4月2日,土门法庭到广济镇天平村村委会巡回审理此案,并邀请了广济司法所、天平村委会干部一起做调解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严某随其大儿子生活,由其大儿提供住房并照顾其生活起居,其他两个儿子和女儿每人每月给付严某生活费200元,严某的医疗费用由四个子女均摊。
  这起赡养纠纷的成功调处,起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到场旁听的群众纷纷指责严某子女的错误,当地不孝敬老人、不赡养父母的村民都自觉承担起了义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