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普法宣传 增强维权意识
作者:张红 文/图
来源:
日期:2013-05-02
开展普法宣传 增强维权意识 ——市总工会开展职工维权知识宣传侧记 “老师,有哪些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根据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说,工会是代表职工利益、为职工说话办事的群众组织。当企业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时,要有工会代表参加,使工会在讨论这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的会议上,能够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月28日上午,由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职工维权知识宣传活动在绵竹广场举行。维权知识有奖问答、法律咨询等宣传点吸引了无数群众前往,大家就自己关心的维权知识进行咨询。记者在现场看到,很多企业职工对休假、社保等与自己利益相关的问题非常关心。一位在我市某私营企业上班的周利就询问道“企业效益好时,周末安排加班是否正常?”参加维权知识宣传的豪迈律师事务所律师成峦山说,根据国家《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而在谈到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的问题时,成峦山律师希望职工要有法律意识,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按比例共同缴纳社保。 在当天的宣传活动中,市总工会共出维权问答题120个,涉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权益保护特别规定、职代会制度以及童工、未成年工使用规定等各个方面,吸引了300余名群众参与。在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宣传点,共接待20余位职工。在宣传活动中,总工会职工还为过往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大家对职工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有了更多的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