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发芽率低 工商帮忙维权
作者: 杨忠平 胡斌     来源:     日期:2013-04-10    
  本刊消息 4月8日,市工商局剑南所成功调解一起农资纠纷,为农民何某挽回经济损失118元。
  4月7日下午17时左右,剑南工商所收到德阳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转来的投诉,称家住孝德金星村2组的何先生在剑南镇某农资店购买的谷种,发芽率不足5%,要求商家给予赔偿,被拒绝。
  接投诉后,该所立即同何某取得电话联系。4月8日上午,工商执法人员随同商家一起驱车前往该谷种的培育苗床。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覆盖苗床的塑料薄膜已被掀开,苗床上稀稀拉拉地生长着嫩绿的秧苗。执法人员认真地进行了现场拍照和询问调查。经查,该商家证照齐全,该批谷种进货渠道正规,且销售的同一品种、同一批号的谷种无类似现象发生。经到场的镇农业技术人员分析,何某育苗过程中流程失误是导致谷种发芽率低的直接原因。
  调查结束后,何某的育种技能得到提升,表示在今后的生产工作中加以改进。商家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以高姿态对待此事,表示全额退还何某的种子款118元,双方对此握手言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