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货不退差价 消费者向工商寻求帮助
作者:杨忠平 王兴华     来源:     日期:2013-04-08    
 
  本刊消息 “工商干部调解纠纷真神速!感谢你们为我主持公道……”。这是消费者马女士从商家手里接过换鞋的差价款后,有感而发的肺腑之言。
  4月2日下午1点左右,马女士拿着3月31日在回澜街某品牌鞋专卖店购的新鞋来该店更换款式。几经挑选,马女士看中了一双价格为508元的鞋子。商家同意为其更换,但两款鞋的差价款46元却不愿退还。争执不下时,马女士拨通了“12315”的值班电话,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剑南工商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纠纷事发地。经调查,马女生于3月31日以554元的价格购得一双女士鞋,后觉得该款式不是很适合自己,便于4月2日中午来该店更换。
  调查结束后,工作人员向该店负责人认真宣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对店内服务员的傲慢态度给予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在工作人员耐心地调解下,商家当场退还了鞋子的差价款,并郑重地向消费者道歉,双方对此均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