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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南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家电纠纷
作者:杨忠平 胡斌
来源:
日期:2013-03-22
本刊消息 3月19日,市工商局剑南所成功调解一起家电纠纷,为消费者挽回1150元经济损失。 3月15日,家住东北镇六合村五组的陈大爷来到绵竹广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找到剑南工商所消费投诉点寻求帮助。陈大爷说,他今年2月初在剑南镇某家电经营部以1150元的价格购得某品牌电视机一台,使用一月后,该电视机不显图像,多次找商家要求更换新机,商家仅同意为其免费维修。 接投诉后,该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展开调查工作,并向该电器经营部负责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工作人员耐心地调解,商家于3月19日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同品牌同型号的新电视机,并同时延长了该机的“三包”期限,双方对此均表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