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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成效显
作者: 王虹
来源:
日期:2013-03-20
本刊消息 2013年1月4日上午,19名农民工来到市法援中心寻求帮助,他们争先恐后地向接待人员陈述老板拖欠他们工资的情况,希望能够在年前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好过一个安心年,并声称如果得不到解决,他们就只有集体去上访了。
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意识到,这是一起农民工群体性讨薪案,涉及人数较多,如处理不当,事态将会扩大,对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中心工作人员接案后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迅速审查受理,并耐心劝解以稳定来访者的情绪。 经了解得知,他们是孝德镇某仪器厂的职工,单位已拖欠他们3个多月的工资,总金额近10万元。案件受理后,法援中心当即指派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援助律师接到指派,立即指导申请人代表前往相关机构查询核实证据材料,做好诉前准备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取得孝德镇党委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的大力支持,并对用人单位法人代表进行相关的法律政策的宣传,让法人代表意识到自身应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律后果。经市人民法院和法援中心援助律师的多方工作,最终在1月25日下午15点之前,用人单位愿意筹钱发放工人工资,全部工资款当场支付到每一位工人手中。至此,这起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案得到圆满结案,工人们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2009年3月,东北镇农民工向某经人介绍,被剑南镇某快餐店雇用。工作多年,快餐店都未给向某购买社会保险,去年5月起更是无故给向某降薪。双方虽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 2012年12月26日,向某来到市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与快餐店取得联系,试图以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但对方态度相当强硬,难以沟通。多次沟通失败后,援助律师代受援人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申诉。 为替受援人维护合法权益,援助律师克服困难,多方收集证据。今年1月,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中,面对大量详实证据,快餐店与受援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支付拖欠向某的9000余元的劳动报酬。 据了解,从2012年12月初至2013年2月底,市法援中心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我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共接受农民工讨薪咨询18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7件,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20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