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化纠纷 耐心调解得民心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3-02-20    
   
       本刊消息 近日,市法院汉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化解了原、被告双方争执不下的矛盾,赢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和赞扬,为营造全市稳定和谐的大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该案中,原告陈某在位于拱星镇境内的某工地做工,2012年9月30日下午3时许,司机袁某驾驶货运汽车(车主周某)运料到该场内下完料后,袁某找场内员工帮忙上车厢挡板时,车厢挡板滑落,把陈某的左足砸伤。经医治,陈某被锯掉左足第一指,第二、三指功能丧失,经司法鉴定认定属十级伤残。陈某认为,其帮袁某上车厢挡板,系帮工性质,因在从事该帮工工作过程中而受伤,周某又系该车车主,故陈某于2012年12月12日起诉来院,要求车主周某、司机袁某对陈某所受到的人身伤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案受理后,汉旺法庭按照上级法院及市法院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有效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决定对该案快审快结。汉旺法庭副庭长潘传明收到案件后,迅速联系相关单位了解情况,考虑到原告所受伤以及因伤对工作影响的实际情况,决定尽快通知双方、迅速处理,及时地为当事人双方排忧解难。在双方都按通知时间到庭的情况下,法庭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进一步针对原、被告各自的难处提出公平、合理的调解方案,经过一上午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终于使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一起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就此得到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