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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设“廉政510”银行专户
作者:张红
来源:
日期:2013-01-22
本刊消息 1月17日,记者从市纪委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我市“廉政510”银行专户已经设立,银行专户户名为:中国共产党绵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绵竹市廉政510。开户银行:工行绵竹市支行;账号:2305370129026450738。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帐户由市纪委监察局管理,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含控股)企业、基层自治组织,以及上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凡涉及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礼品的折价款、贿金及其它钱款,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和及时上交的,均可缴“廉政510”账户。
“廉政510”专户只存入,不支取,所存款全部解缴国库。缴款人将收受的款项和实物的折价款缴入“廉政510”专户时,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和说明款项来源、缴款理由等,可用实名,也可化名,不记名。缴款后,受理银行将向缴款人出具加盖印章的收款凭据,缴款人应妥善保管。
“廉政510”专户实行专属保密管理,对缴款人姓名、缴款数额等予以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查询“廉政510”专户,任何管理、经办单位、人员不得泄露专户的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违者将依纪依法严肃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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