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南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燃气炉具纠纷
作者:杨忠平 王兴华     来源:     日期:2012-08-16    
  本刊消息 8月13日,市工商局剑南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燃气炉具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130元赔偿。
  当日上午9:15,消费者魏某冒着酷暑来到剑南工商所投诉,称其今年3月在剑南镇大南街某厨房用品经营店内以160元的价格购得天然气炉具一套,拿回家使用发现炉火往下窜,经商家维修数次,效果不佳,遂多次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不同意,无奈之下便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接投诉后,该所执法人员立即同消费者一同赶赴该经营店调查情况,向双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经执法人员耐心地调解,经营者同意以130元的价格回购该炉具,双方对此均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