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相邻权纠纷 两次诉讼一朝解
作者:王虹 责编:周静     来源:     日期:2020-05-19    

近日,市人民法院剑南法庭在处理一起相邻权侵权纠纷案件中,以促进当事人邻里和睦、和谐相处为出发点,实施全程调解,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长达6年的矛盾纠纷。

原告文某和刘某系夫妻关系。2014年5月2日,两人购置了位于市区茶盘街一新建小区的一套商品房,房屋交付后便开始装修。但不久两人发现其邻居被告吴某,在其所购的同单元同楼层房屋室外露台(靠近文某夫妻住房厨房、书房处)修建了一间房屋。夫妻两人认为吴某私自修建的房屋影响了自己的采光权,于是两人先后向开发商、物业公司、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市规划局对小区物管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因吴某长期不在本地,一直无法协商解决。2016年5月,文某夫妻起诉到法院,要求吴某拆除违章建筑,后来两人因需要搜集新证据,又撤回起诉。2020年1月8日,文某夫妻再次起诉到法院,双方邻里矛盾再度升级。

承办法官张小波接案后,得知双方当事人情绪激烈,不愿进行协商,尤其是文某夫妻二人不愿作出让步,若轻易作出判决恐导致执行困难并留下后患,况且此类纠纷如果仅通过判决方式解决,双方的矛盾并不能真正化解。在第一次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不失时机寻找切入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矛盾积怨较深,分歧较大,调解未取得进展。考虑到双方是因采光问题争执不下,庭审后,法官勘察了现场并走访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法律规定,让双方明白邻里之间的矛盾谁胜谁负并不重要,大家今后还要长期相处。尽管承办法官知道此案以调解的方式处理困难较大,但仍未放弃努力,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反复、充分沟通后,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多年来的邻里纠纷也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