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暨“行人冲闯红灯”劝导行动
作者:周韵 文/图 责编:周静     来源:     日期:2020-05-12    

佩戴安全头盔 使用安全带 遵守红绿灯
我市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暨“行人冲闯红灯”劝导行动

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自5月起,我市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暨“行人冲闯红灯”劝导行动,对摩托车驾驶员不佩戴头盔、小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提醒教育,以全面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文明意识,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探访:多数驾驶员未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

5月10日下午3点,记者在月波街与回澜大道交汇处看到,短短十分钟时间就有三十余辆电动车、摩托车经过,鲜有人佩戴安全头盔。其中一辆电动车上挤了4个人,两名还是幼童,但无一人佩戴头盔。由于超载,车辆在行驶中左摇右摆,看得人心惊胆战。

此时,该处绿灯还未亮起,一名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车主左右观看后,便匆匆骑行而过。由于车上安装了车篷,遮住了部分视线,车主险些和前方的小车撞上,幸好及时刹车,才避免了意外发生。

来到东大桥红绿灯处,记者发现,多数小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未使用安全带。问其原因,不少驾驶员表示,由于行驶距离不远,因此不习惯使用安全带。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市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本福表示,为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大队将深入开展“一盔一带”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进一步加强各行各业安全教育,培养驾驶员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处罚:主要以纠正教育为主

5月11日下午3点,记者在中心广场看到,交警大队民警正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此时一辆机动三轮车逆向行驶而来,民警随即上前将其拦下。“你咋不戴头盔,还逆向行驶,这样很危险晓得不?”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分发了“一盔一带”宣传手册,要求其以后按规定行驶。

3点30分,一辆安装了遮阳棚的电动车从大南路行驶过来。记者发现,车上竟然站着一名三岁左右的小孩。民警随即拦下,并将小孩抱下,纠正了驾驶员违规载人、未佩戴头盔等交通违规行为。“下次再这样我们就按要求处置了哦,这份宣传资料带回去好好看看。”交警提醒道。

记者跟随民警采访发现,多数小车驾驶员行车中未使用安全带,大部分摩托车、电瓶车驾驶员不佩戴头盔,市民冲撞红灯等行为屡有发生。这些长期形成的习惯,如何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纠正?李本福表示,前期交警大队已经深入分析研判了本地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的规律特点,加大了对农贸市场、集市、学校、城区主干道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地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并对驾驶员进行纠正教育,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分发宣传资料,督促驾驶员遵法守规文明出行。同时,增加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规定,为常态长效治理打下基础。

提醒:行人要遵守交通规则

5月11日下午4点,记者在明阳街红绿灯处看到,3分钟内有4名行人闯红灯,年龄均在五十岁左右。当路口红灯亮起,其中两名阿姨头也不抬地往前冲。途中,她们前进的脚步被车流阻断,但俩人仍不慌不忙在马路中间聊天。待几人安全过马路后,民警将其拦下,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分发了宣传单。

“对于行人闯红灯、驾驶员未佩戴头盔和不系安全带,我们目前以教育为主,下一步将按规定进行处罚。”李本福介绍,根据《道法》,具体处罚标准为: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的,将罚款5至3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至50元、记2分;另外,将鼓励电动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并根据其具体违规行为进行适当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