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桥”解“心结”
作者: 本刊记者 李莲 何菲     来源:     日期:2012-04-13    
“心桥”解“心结”
——绵竹司法局“检调对接”新机制构建人民调解新平台

  如何使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联动,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为胜利完成灾后重建、站在新一轮发展起点上的绵竹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绵竹在思考,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依据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建立的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创新模式,以“检调对接”为突破口,在关键环节主动介入,着力构建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新平台,以“检调对接”这座“心桥”,和风化雨,解开了一个又一个“心结”。
  检调对接 绵竹先行
  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在双方当事人就悔罪赔偿和宽恕谅解自愿申请人民调解的前提下,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建立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一方面能发挥人民调解植根基层、易为群众接受的优势,把刑事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化解在公诉环节,维护社会的和谐;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检方办案人员充当调解主持人的角色定位混乱,回归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本位。
  完成灾后重建的绵竹,浴火重生,人民调解工作也迈上了新的台阶。如何建立好“检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绵竹新招频出。“协调联动、以人为本、社会监督、法德并重”的“检调对接”新机制应运而生。
  协调联动。绵竹“检调对接”的第一步,是与人民检察院建立联系制度,双方随时交流信息,定期总结经验,共同解决和协调问题。
  以人为本。在巩固基层党委政府和村社负责人兼任人民调解员做法的基础上,绵竹司法局采用选举与聘任相结合等方式,吸纳有文化、素质高、道德好、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调解队伍。同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机制,狠抓培训,着眼提高调解员实际工作能力。
  社会监督。依托已经完善的镇(乡)、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委会,绵竹拟成立刑事和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邀请当地社区代表、村民代表参加调解。
  法德并重。具体调解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具体情况,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经典案例 举案说法
  一次冲动,莽撞少年面临法律制裁,悔不当初;一时侥幸,他弃车而逃,亡命天涯八载,终日惶恐……“检调对接”让两颗迷途的心灵重回正轨,让受到伤害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得到慰藉,让两起刑事案件以“和”收场。
  案例一:2003年12月30日傍晚,周康健驾车在德汉公路53KM+700M处撞上皮桂城,致皮桂城死亡。周康健弃车逃离,从此踏上漫漫逃亡路。2011年10月16日,决心解脱的周康健在广东东莞通过电话,向绵竹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1年12月5日,绵竹市公安局出具起诉意见书。之后不久,绵竹市人民检察院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双方当事人向绵竹司法局递交调解申请书。司法局对此案进行了分析:案件发生至今已经八年,周康健认罪悔过态度良好,被害人家属情绪趋于稳定,如果双方能够在民事赔偿上达成一致,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很大。而如果双方不能和解,周康健将面临牢狱之灾,贫寒的家庭将因失去主要劳动力雪上加霜。
  2011年12月29日,市司法局受理了这起纠纷调解。皮桂城家属提出13万余元的民事赔偿。周康健虽然充满愧疚愿意赔偿,但表示目前只能凑够3.5万元,他只能接受8万元的赔偿要求。司法局调解人员对双方展开耐心的调解,一方面希望周康健拿出诚意,一次性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也希望被害人家属体谅周康健眼下的难处,互谅互让。
  八年的仇恨通过一纸协议达到了谅解:周康健赔偿被害人家属11万元,协议签订之日付现金3.5万元,2012年1月20日前再付4.5万元,被害人家属为周康健出具刑事谅解书。2016年1月20日前,周康健支付现金3万元,若到时未能给付,被害人家属不得再以此事提起对周康健的刑事诉讼,追究周康健刑事责任,而只追究3万元的民事赔偿责任。
  周康健终于解开了自己心灵的枷锁,皮桂城在天之灵也得到了慰藉。一起长达八年的刑事案件,通过“检调对接”,通过人民调解,得以了结。
  案例二:2011年5月25月,杨超在王国的邀约下,伙同李华军等人,以邻居王某欺负李华军为由,强行进入解君、冯清租住的房东为王某的房屋,杨超用随身携带的刀将解君刺伤。伤情鉴定为轻伤。
  2012年3月7日,杨超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发时,杨超未满18岁,一生的幸福必须要为一时的冲动买单吗?为了拯救曾经迷途的少年,同时保护被害人的权益,检察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再次携手,启动“检调对接”。
  要调解成功,首先要征得被害人的谅解,绵竹司法局找到了解君。了解到杨超对自己的莽撞懊悔不已,而如果不谅解他,其人生将永远有一个污点,解君同意接受调解。
  3月27日,调解在兴隆镇司法所举行,解君提出了2万元的赔偿要求。杨超对自己的行为表达了歉意,但也表示自己家庭困难,难以承受2万元的赔偿。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1.8万元的赔偿协议,并当场给付。依据调解结果,绵竹市检察院表示将对杨超作出不起诉决定。
  杨超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检调对接”则为他的未来开启了新的大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照片由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