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结怨二十载 法官调停一朝解
作者:王虹 责编:周静     来源:     日期:2020-04-14    

“陈丽儿(化名),以后常来我家玩哦!”“要得!”这段看似平常的对话,谁能想到是几天前还见面如仇人一般的两家人的招呼。

陈丽及其母亲与田春(化名)都是汉旺镇的村民。20年前,田春向陈丽的母亲购买了房屋,陈丽的母亲同意将自家承包的土地交由田春长期耕种,并签订了协议。此后20年来,两家人因为土地经常发生纠纷争执不下,村、司法所、派出所也多次处理过。2020年3月,陈丽及其母亲一纸诉状将田春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土地耕种协议并且返还土地。

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同一个村的村民,若仅仅通过庭审判案,不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以及纠纷真正的化解。为此,承办法官深入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司法所、派出所,对双方多年来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梳理调查,对案涉土地、双方买卖房屋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邻里关系以及本案纠纷处理的是涉农土地,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所在的司法所发出委托调解函,司法所收到法院的委托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再次进行了调解,但调解最终以失败告终。

案件开庭前夕,为真正找到双方当事人的症结所在,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上午9点到11点,承办法官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分析利弊,为他们提出解决方案。这时,陈丽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田伯伯,其实就是为了心里的那口气,我只是想要你们的一个态度”“其实事情很小,没必要闹得这么复杂”田春说。眼看双方态度缓和,即将达成调解协议,没想到田春的老婆这时来到法院,拒绝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便将她拉到一边,耐心为她分析,最终得到田春老婆的理解。田春当场支付了剩下的土地租赁费,双方握手言和,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