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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推出“学法减分”新举措 市民参加学习最多可减6分
作者:周韵 文/图 责编:周静
来源:
日期:2020-03-12
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从3月1日起,我市试点推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以下简称“学法减分”)便民利民新举措。据悉,“学法减分”分为网上学习和考试、现场学习和考试、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三种形式。但为减少人员聚集,试点期间,我市仅推行网上“学法减分”。 一个记分周期最多可减免6分 3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交警大队车管所业务大厅,看见市民正在排队等候办理业务。期间,大厅民警一边宣传“学法减分”便民措施,解答市民相关问题,一边提醒大家保持间距,注意自身防护。“你现在就可以扫描二维码下载‘学法减分’APP,注册登录后即可开始学习。”上午9点30分,市民赵帅正在办理变更驾照业务,得知我市已经试点推出“学法减分”措施后,他立即按照民警的提示下载相关APP,并称这种富有创意的改革措施便民又亲民。 据车管所所长赵鹏介绍,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参加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参加现场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一次减免1分。学习内容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手势辨识等知识。 下列八种情形不能减免 不过,记者了解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法免分。一是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二是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的;三是在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或者酒后驾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以及买分卖分受过处罚的;四是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逾期未审验,被扣留或暂扣期间的;五是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六是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七是机动车驾驶人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八是机动车驾驶人当前记分周期内已减免记分满6分。 赵鹏表示,在试点过程中,车管所将不断调试和完善系统。试点结束后,将根据疫情推行现场学法减分和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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