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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区内还敢焚烧秸秆?刚冒烟护林员就到了
作者:刘菲 责编:周静
来源:
日期:2020-03-04
本刊消息 记者从市森林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查处一起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案。民警提醒,在执行“禁火令”期间,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春耕春种、上坟祭祀切勿用火,一经发现将予以严处。 2月25日,汉旺镇大天池村森林防火区内,村民王某某将承包地里的玉米秸秆清理后点火焚烧。刚刚升起的烟雾立即引起了正在附近巡逻的护林员的注意,护林员迅速赶到现场制止王某某的违法行为,并将此事上报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面对随后赶到的森林公安民警,王某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森林公安民警对王某某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在民警的教育引导下,王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认识,写下了《具结悔过书》,并在其居住的社区张贴了《检讨书》。 “王某某焚烧秸秆的位置与最近的林地相距不到100米,违法野外用火的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民警介绍,当前正值防控疫情的紧要关头,森林防火这根弦千万松不得,希望广大市民自觉爱林护林,拒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据悉,特殊时期,市森林公安局将一手抓疫情防控,加大力量排查野生动物非法捕杀、交易案件线索;一手抓安全生产,确保无火灾隐患发生。一旦发现林区野外用火及野生动物交易等违法行为,将从严处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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