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养老难 法律援助帮维权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9-12-23    

本刊消息 近日,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年过八旬的马某赡养问题终于得到有效解决,有力地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富新镇年近80岁的老人马某,丈夫早已过世,她与丈夫共生育了三个儿子。大儿子2009年去世,此后马某常年依靠三儿子生活,因年老体弱,去年胆管结石、胆囊炎手术后行动更为不便,生活非常困难。想到30年来二儿子对她不闻不问,马某很是伤心,便请求村里、镇上就二儿子对自己的赡养问题进行调解,但经过多次调解,二儿子依然我行我素,不赡养母亲。无奈之下,马某找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了老人的情况后,立即为她指派了代理人承办此案。本以为简单的赡养纠纷,先是二儿子在新疆打工无法提供详尽地址,传票等文书无法送达被迫中止程序。千辛万苦立案后,开庭当天二儿子无理取闹让庭前调解根本无法进行,最终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判决两个儿子每月各支付马某生活费500元,医疗费(医疗保险报销之后)由两个儿子各承担一半。哪知,二儿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历时八个多月,最终二审法院作出了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的终审判决。老人的赡养问题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针对这样的赡养纠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苗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赡养纠纷案件。随着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赡养纠纷也成多发态势。在遇到赡养类纠纷时,司法调解人员大多会对其子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道德的力量去感化他们,让他们感受到社会舆论的强大力量,怀着对父母的深厚感情去看待纠纷,换位思考。大多数案件能通过调解解决,但也有极少部分通过法律诉讼程序使问题得以解决。本案中,不仅村镇各级组织进行了调解,无法解决问题,法官和代理人苦口婆心的劝解,当事人依旧充耳不闻。究其原因,在于其道德底线的丧失,法律意识的淡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们不仅要提倡道德规范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更要注重法律的最终保障力,当道德约束失效时,就要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张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