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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交通违法行为“亮剑”
作者:周韵 文/图
来源:
日期:2019-11-13
——我市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小记
近段时间,我市电动车违规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和规范,确保市民出行安全,11月12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内设置多个卡点,对三轮车、电瓶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现象:违规车辆仍不少 “你好,请你回去把这个加装的车篷拆了,加装车篷会影响视线,存在安全隐患,知道吗?”当天上午9点,在汉旺镇绵远河大桥附近,四中队民警正在此处设卡,对来往的电动车进行整治。此时,一位阿姨骑着安装有车篷的电瓶车从对面行驶过来,民警随即上前将其拦下。针对阿姨的违规行为,民警先是对其耐心教育,要求她回家后务必拆除车篷,并为其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让她在以后的行车中时刻谨记交通规则。 上午10点,记者在玉妃路附近看到,电动车逆行、抢道、违规载人等行为十分常见。其中一名阿姨将几个月大的小孩捆绑在自己的怀里,骑着电瓶车在机动车道一路穿行,如果有其它车辆从她旁边经过,阿姨则慢慢靠边行驶,但好几次都与小车擦身而过,十分危险。见状,一旁执勤的民警上前将其拦下。面对交警的教育和劝阻,阿姨情绪十分激动,并说自己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大姐,冷静一点,先把车靠边停下,你这么激动把娃娃吓到了也不好。”此时,交警一边耐心安抚对方情绪,一边向其讲解违反交通规则的严重后果。受到教育的阿姨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做出如此危险的举动。 据悉,当天全市各交警中队结合辖区实际,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检查的方式对电动车进行了整治,通过给驾驶人面对面讲解电动车载人、无牌无证、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违规驾驶的危害以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自觉做到安全出行。 原因:侥幸和盲目跟风心理作祟 记者了解到近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为什么还有如此多的驾驶员不守规矩?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电动车车主,发现六成以上都是抱着侥幸和盲目跟风心理。 26岁的小杨是一名外卖送餐员,电动车是他的主要交通工具,平均每天他要送几十甚至上百份外卖,忙得不可开交。“我也知道逆行、占道比较危险,但客户催得紧,为了赶时间也管不了那么多,我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意外不会碰巧发生在我身上。”小杨说。 “电动车出现逆行、超速、占道通行、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浩告诉记者,“任性”驾驶的电动车已成为城市交通安全的新隐患,而随着电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这种现象将会更加突出。接下来,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常态化工作模式,对不符合国家新规定、未上牌照的电动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其次对城区街道中心区域、学校周边等人流密集处采取定时集中整治、不定时巡逻检查,以“零容忍”态度严查严处违规电动车辆运营等交通违法行为;最后通过网络平台及时发布交通宣传知识,使广大电动车车主受到教育,达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目的,有效规范辖区内道路行车秩序,为群众出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通畅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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