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也没用!两男子二次酒驾又被抓
作者:周韵     来源:     日期:2019-11-01    

本刊消息 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被处罚后却不引以为戒,日前,唐某某和吴某某再次因酒驾被交警拦下。“抱着侥幸心理饮酒骑车,没想到又遭了,以后再也不敢违反交通规则了。”市交警大队提醒,饮酒驾驶不仅危害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二次酒驾被查处后还将面临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等处罚,希望广大驾驶员切勿以身试法。

两男子二次酒驾被行拘

10月25日晚上7点,市交警大队在绵拱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一辆摩托车往绵竹方向驶来,执勤民警示意该车辆靠边停下接受检查,并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5.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你真是不长记性,处罚了一次还敢饮酒骑行。”当民警对驾驶员吴某某身份进行核实时,发现这已不是其第一次酒驾了。2017年5月,吴某某就因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被交警依法处罚,而此次吴某某的违法行为属于无证驾驶和二次酒驾。据其交代,虽然之前已被查处过,但他心存侥幸,却没想到这次喝酒骑车又被交警逮住了。

10月28日晚,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民警在茶盘街设卡,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晚上9点40分,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你好,请靠边停下,请出示你的相关证件。”民警将摩托车拦下后,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检测,驾驶员唐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6.1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当交警对其进行身份信息核实时,意外发现唐某某在今年6月因饮酒驾驶被处罚过,这次也是属于“二次酒驾”。

10月31日下午,唐某某和吴某某来到市交警大队接受处罚。让二人没想到的是,这一次酒驾除了罚款外,他们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之前不知道二次酒驾的处罚力度,今后保证绝不再犯。”据悉,唐某某和吴某某因酒后驾驶无证摩托车,被处以罚款29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醉猫”司机被判拘役4个月

今年4月2日晚上8点35分,向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瑞祥路时被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民警现场测试,向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50.8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华西绵竹医院,由医护人员提取血样送检。经鉴定,向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59.3.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近日,向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及罚款7000元处罚。10月31日下午,在看守所内,向某某一脸后悔,直称出来以后再也不敢违反交通规则了。记者了解到,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了多次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但严管之下还是有人酒驾甚至醉驾,其主要原因还是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加上酒后三分胆,认为自己酒量好运气好,车技也不错,不会被查处或是发生交通意外。

民警介绍,接下来交警大队将在严查的基础上,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宣传文明交通安全理念,同时借助微信、微博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图片、视频形式发布工作举措、舆论引导、法规普及,全面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