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增值税改革100问(之九)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08-09    

37.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在计提加计抵减额时如何处理?

答: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如果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则纳税人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38.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3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其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可以抵减加计抵减额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不可以从加计抵减额中抵减。加计抵减额只可以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

4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提的当期加计抵减额,应当如何抵减应纳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时,就可以用加计抵减额抵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未抵减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4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等于零,则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等于零,则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42.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计提加计抵减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