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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特殊教育水平 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作者:王勇
来源:
日期:2019-08-07
《绵竹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意见》出台
本刊消息 8月5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为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省、德阳市相关要求,大力提升我市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绵竹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意见》。 据了解,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是巩固第一期成果、加快特殊教育发展、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第二期的目标要求是:坚持统筹推进,普特结合;尊重差异,多元发展;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基本原则,保基本、补短板、促提高,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扩大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到2020年,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类别完整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特殊教育普及水平、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重点任务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和巩固水平;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重点任务是:继续推进“特校+普校”的方式为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建设绵竹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1个,学校资源教室8个。加强特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持续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建立完善特殊教育监测体系。 下一步,市残联将与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建立部门间信息交流共享机制,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通过“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平台,逐人核对、更新、补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份证号码、残疾类别、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与卫健等部门整合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为学前教育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儿童提供功能、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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