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吞食异物逃避打击 我市警方多措并举破除“护身符”
作者:周韵      来源:     日期:2019-08-01    

本刊消息 今年5月,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在侦办“段某两轮摩托车被盗案”中,发现黄某某涉嫌该案。经过走访摸排,掌握系列证据后,民警于5月26日赶赴旌阳区柏隆镇抓捕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你在干啥子,别乱来!”当黄某某见到民警后,为逃避打击,便准备将放在桌上包裹的铁钉吞入腹中。见状,办案民警迅速将口袋夺走,防止黄某某吞食异物。5月27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绵竹公安刑事拘留。

6月8日,金花派出所在办理一起吸毒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周某为逃避法律制裁,在办案民警到他家进行调查取证时,迅速将事先准备好的钢钉吞入腹中。得知其吞食了异物,企图逃避法律制裁,民警立即将案情汇报到市公安局,得到的回复是:依法严惩,绝不姑息!随后,办案民警将其送至指定医院进行手术,成功将周某吞入腹中的钢钉取出,同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看护,待周某完全恢复后,将其送往戒毒所进行两年时间的强制戒毒。经审讯,周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自己得知民警前来抓捕,便吞食钢钉企图逃避打击。

7月21日,该所在办理另一起吸毒案中,将吞食异物逃避打击的程某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强制排便,待其排出腹中金属异物后,将其刑事拘留。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部分违法犯罪嫌疑人特别是吸毒贩毒、入室盗窃、“两抢”等违法犯罪嫌疑人,试图通过吞食异物、自伤自残等方式逃避处罚和打击,给公安机关办案造成一定困难。为坚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人员的嚣张气焰,全力遏制案件频发多发势头,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制订完善了《对吞食异物人员进行强制治疗的实施办法(试行)》,并拨付专项经费,指定专门医疗机构,固定专门看守警力,加强对吞食异物、自伤自残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治疗和依法打击处理等工作。

办案过程中,民警通过强制排便、强制治疗和依法打击处理等方式,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的嚣张气焰,一定程度上肃清了该类歪风邪气,遏制了涉毒和侵财类案件多发高发势头,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1至7月,全市发案同比下降11.1%,未发生两抢案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