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就业创业政策汇编(之六)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07-29    

(2)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包括岗前就业技能培训)。①岗前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定点就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②岗位技能培训。对我市境内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到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参加中级技能培训,或企业自行培养,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分类补贴的办法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补贴。

(3)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职业培训(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根据取证情况和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非毕业年度大学生在校期间可分别享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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