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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审理首次进校园 300名大学生现场受教育
作者:王虹 文/图
来源:
日期:2019-07-01
本刊消息 6月28日,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建军在天一学院学术报告厅公开开庭审理高某某贩卖毒品案,并特邀德、绵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天一学院300余名师生观摩了庭审,这也是市人民法院首次将毒品案件庭审搬进大学校园。 2019年3月,公安机关对我市某宾馆进行检查时,在高某某居住房间及衣服口袋内现场查获疑似冰毒物质17小袋,共计4.71克,后从该物质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并查明高某某多次以几十、几百元不等的价格将总量为1.8克的冰毒贩卖给他人。 由于本案证据较多,为了让旁听学生迅速了解本案概貌、厘清本案的争议焦点,合议庭在庭前已经组织双方进行了示证、质证。在当天的法庭调查环节根据之前的证据情况进行了庭审小结,引导原、被告围绕有争议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庭审中,合议庭认为,被告高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最终,审判长对本案进行当庭宣判:“根据《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高某某多次贩毒,属于情节严重,应当在3-7年处刑,鉴于被告人高某某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判处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没收涉案物质及工具。 真实鲜活的案例,给现场大学生们敲响了警钟。市人民法院通过公开庭审的形式,进一步提高青年人“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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