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就业创业政策汇编(之四)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06-04    

2.补贴标准: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给予前2年全额贴息。贷款到期借款人提出展期的,经经办银行同意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不贴息。

(2)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自行选择贴息或担保中的一项。若选择财政贴息,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若选择担保基金担保不予贴息。

咨询电话:0838-6910315

邮箱:mzsjyfwglj@163.com

二、培训补贴政策

(一)职业培训补贴

1.申报条件:

(1)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上述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

(2)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3)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以下简称“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