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就业创业政策汇编(之三)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05-31    

(四)创业场租(网络运行物流)补贴

1.申请条件:高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和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我市租赁固定场地创业或通过互联网开办网店的,可按规定给予创业场租(网络运行物流)补贴。

2.补贴标准:正常经营期内,可按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场租补贴或网络运行物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创业担保贷款

1.申报条件:

(1)个人创业。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具有较为成熟的创业方案或已进入到实质性创业阶段的创业者,在德阳市范围内(含非本市户籍)创办的合法经济实体(含网店),其自筹资金不足(自筹资金不低于50%)的以下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申请贷款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小微企业。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除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