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就业创业政策汇编(之一)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05-24    

一、创业补贴政策

(一)大学生创业补贴

1.申请条件:

市内高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或成功创办的实体,可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

2.补贴标准:

(1)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在市内高校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创新创业平台内和我市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创新创业平台及各类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对创业团队或项目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2)成功创办实体的。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等方式创办的实体(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