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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讨要赡养费一波三折 法律援助为其“撑腰”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9-05-20
本刊消息 土门镇的吴老太年近80岁,丈夫早已过世,有三个儿子,大儿子2009年去世,目前,吴老太的生活完全依靠小儿子,二儿子近30年对她不闻不问。如今自己年老多病,生活无法自理,希望二儿子能够履行对自己的赡养义务,但却遭到二儿子的拒绝,多次协商无果之下,吴老太找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为吴老太指派了援助律师。为了帮吴老太尽快解决赡养问题,援助律师随后很快将证据收集完毕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此时吴老太的二儿子却去了新疆打工,具体地址也不得而知,导致法院的传票无法送达。经过律师与法院的沟通,决定待其二儿子回家后再向法院起诉。 就在老人的二儿子回家后,援助律师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老二、老三从2019年2月起,每月各支付吴老太生活费500元,医疗费(医疗保险报销之后)由两个儿子各承担一半。 判决下来后,二儿子对判决结果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儿子认为母亲从1991起就没有对自己尽应尽的义务,也不关心自己,更没有主动联系过自己,在权利义务对等的情况下,他认为自己不需要或应当少尽抚养义务。面对其二儿子的辩解,援助律师认为吴老太和丈夫含辛茹苦把三个儿子抚养成人,并且还借款帮助二儿子成家立业直至分家,但二儿子总认为父母更偏爱其他两兄弟,且从1991年未再管过自己,于是就片面地认为自己不应当供养或少供养母亲,但这些都不足以成为不赡养老人的理由和借口。 目前,案件经过二审后做出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面对判决结果,吴老太感谢万分,对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表达着深深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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