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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起纷争 温情调解促和谐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9-04-10
本刊消息 “被告父亲生前都是我在照顾,也说了将房子分给我一半,可被告却将我赶出家门,现在我无家可归,要求被告返还房屋!”近日,在市人民法院孝德法庭审理的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的庭审中,原告王女士情绪激动,坚决要求被告唐女士返还唐父生前承诺分给自己的房屋。 原来,早年各自离异单身的王女士与唐先生相识后走到了一起,组成了家庭,结婚时,唐先生的女儿唐女士已经成年。婚后,两人的甜蜜日子没过多久唐先生便得了病,期间,唐女士长期在外地,很少回家,唐先生多由王女士照料。唐先生考虑到自己病情恶化,便与王女士商量后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并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约定将自建房分给王女士一半。离婚后,王女士仍然照顾唐先生直至其去世。但就在唐先生去世后,唐女士便将王女士赶出了家门。如今王女士无家可归,无奈之下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唐女士返还侵占的房屋。 考虑到本案涉及到家事这种特殊情况,为了用司法的温度来化解这场纠纷,承办法官在实地走访、了解当事人情况后,决定运用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矛盾。“你父亲病重时,王女士一直尽心照顾,现在她孤身一人,为她考虑一个容身之处也未尝不可。”调解中,法官情理并存。经过多次调解,唐女士经过考虑后,表示自己并非刁蛮不通情理之人,只是前期没有好好与王女士沟通,现在同意分割出两间住房给王女士。王女士见唐女士态度有所转变,情绪也缓和了很多,也同意唐女士提出的分割意见。至此,一起房屋分割引发的纷争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中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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