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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撕毁法律文书还不认错?罚你没商量!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9-03-04
本刊消息 近日,市人民法院土门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按照规定,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唐某某送达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但没想到,法警这次遇到了一个“牛人”。 当送达干警找到被告唐某某时,首先向他出示了工作证件并说明来意。干警一边将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文书递给唐某某,一边告知其享有的权力和义务,不料唐某某一把将文书撕得粉碎。送达干警告知唐某某撕毁法律文书的行为是违法的,唐某某不仅不认错,还各种说辞。随后,法警将唐某某带回法院,办案法官依法对其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并多次告知他如果认错态度良好,便可不追究责任。唐某某非但不认错,还言辞激烈、充满挑衅。市人民法院结合唐某某撕毁法律文书的行为及事后的态度,以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为由,对唐某某处以1000元罚款。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在干警按规定向唐某某送达文书时,唐某某认为夫妻之间的矛盾只能由夫妻双方自行解决,法院没有权利管别人的家务事,还当场将法律文书撕毁,拒不认错。他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是对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的严重阻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对行为人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处罚。最终唐某某被处以罚款,为自己藐视法律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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