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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执结“工资案” 提升群众获得感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9-01-17
本刊消息 年关将至,普通民众即将迎来阖家团圆的春节,但对于尚未实现胜诉权益的当事人来说,心中却是异常忐忑。为此,市法院在岁末年初之际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7月,市民陈某等二人因与德阳市某器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向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与此同时,朱某等十五人与该公司绵竹分公司劳动争议也提起仲裁申请。经裁决,德阳市某器材公司及其绵竹分公司应在期限内支付17名申请人工资及其他费用共计137万余元。但该公司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了解到,绵竹分公司因客观原因导致从2017年5月起出现管理混乱,一直未支付申请人工资。同时,经过财产调查,绵竹分公司名下有一辆小轿车及57万余元存款。随后经过查封拍卖车辆及扣划存款,执行到位71万余元财产,但离137万元的总标的还差一大截。承办法官经过多方查实,两个公司及其法人名下确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了。 面对这样的情况,承办法官通过多方深入了解后得知,涉案公司在德阳地区还有三个分公司,虽然各分公司独立运营,但为了统筹协调成立了总公司。该公司的运营章程明确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执行法官认为可以从其他分公司切入执行。承办法官随后分别前往旌阳区、中江县、什邡市查询分公司财产,并向总公司、分公司法人代表一再说明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要求公司配合执行。经过多次调解劝说,2018年12月,旌阳分公司主动向绵竹市人民法院执行账户转入65万余元,让本案得到了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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