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落实案件回访 提高司法公信力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9-01-15    

本刊消息 日前,市法院纪检组工作人员来到绵竹豪迈律师事务所,上门回访一名执行案件的代理律师,通过面对面的方式认真听取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向其详细了解案件执行法官及书记员的廉洁办案情况。这是市法院进行案件回访的缩影。

今年以来,市法院更新工作思路,采取更加严谨、高效的方式开展案件当事人回访工作,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杜绝法官队伍出现执法不公不廉问题,切实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据悉,案件当事人回访工作由市法院纪检组负责完成,回访的对象主要为已审(执)结的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代理人。回访采取电话回访、当庭回访、上门回访三种方式。回访中,工作人员详细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办案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法官及书记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有收受当事人财物、接受宴请等不廉洁行为;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是否有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十个严禁”的情形。2018年,市法院通过电话形式回访案件当事人200余人,通过上门形式回访了实验中学、仟坤集团宏运公交公司、弘扬建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10余家,收集到意见建议4条。

“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度是市法院长期以来坚持的一项基本制度,已经成为法院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的回访,能有效拉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听取到真实的民意,让市法院贴近基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司法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真正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