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多措并举助推乡村振兴
作者:张红     来源:     日期:2018-12-21    

本刊消息 2018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一号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从“保投入、转方式、推整合、助脱贫、强监管”等方面,推动全市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实现增收。

确保财政对三农投入持续增长。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在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市财政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年初预算本级财力安排的农林水支出2031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8%,三农投入继续保持增长。截至目前,通过争取上级专款,农林水支出科目累计投入财政资金52460万元。同时,结合中省市相关精神,探索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逐步转变财政支农方式,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通过投资基金投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贴息、PPP等多种手段和方式推动财政支农资金由“直接投”向“间接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

围绕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坚持“规划先行、资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的原则,围绕全市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推进涉农项目资金整合。2018年整合涉农资金9854万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通过探索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财力保障。足额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20万元(其中补充四项扶贫资金50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5.88%。通过本级安排和向上争取,共筹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73万元用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同时继续支持壮大四项扶贫基金,再次补充四项扶贫基金620万元,其中补充卫生扶贫基金5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20万元,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100万元,切实发挥基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一是对本级安排的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分类分项进行梳理,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二是通过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审计检查、纪委监察等多种有效手段,进一步加强对支农资金使用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用于乡村振兴最急需、最迫切、最关键的领域和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