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知识宣传(之八)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06-26    

18.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方式?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第十条规定,基层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都要进行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可实行等额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是否实行等额选举,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具体的选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差额率5%。二是等额选举,候选人与应选人数相等。三是直接选举,指参加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有选举权的人直接投票选举,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当选人。

19.基层工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的主要程序和方式?

基层工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是指基层工会通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代表)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选举方式。基层工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一般在会员人数比较少的具备条件的基层单位实施。主席候选人的产生、选举的程序和方式主要有:

第一步,由党组织提出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基本条件,向本单位全体会员公布。

第二步,选举实施过程。在充分酝酿和了解的基础上,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选举方式:

(1)不提名候选人,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在获得法定有效票数的被选举人中,按得票多少确定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会委员。

(2)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把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全部作为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由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

(3)先推荐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先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再由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