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举行《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作者:王冰     来源:     日期:2018-06-25    

本刊消息 6月21日晚,市城管局在中心广场举行了《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孙武,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兆斌等参加宣传活动。

《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是德阳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经德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18年3月29日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五章42条,主要涉及城市管理、执法与监督、法律责任等事项。《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后,将助推德阳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为其它城市管理地方立法工作提供理论参考。为防止《条例》成为“一纸空文”,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采取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限期改造、限期拆除等措施,促使违法行为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对拒不纠正违法行为的,将依照《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罚。对于罚款处罚后仍不改正,属于违法建设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强制拆除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晚,市城管局通过展板、发放资料、微信扫码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宣传,希望让全市人民进一步知晓《条例》内容,自觉遵守《条例》规定,让《条例》精神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为建设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