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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新政助力企业加快发展
作者:张娟
来源:
日期:2018-06-20
本刊消息 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自今年5月1日起,我国已正式实施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两项关于深化增值税的改革新政。 记者了解到,为完善增值税税制,从5月1日起,我国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房地产业、建筑业、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税率降低带来的直接减税释放了企业现金流,将有效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优质发展。 此次新政还统一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所有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为小规模纳税人,这对小微企业来说,有了更多元的选择。这项政策意味着,小微企业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按3%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也可以自愿选择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享受抵扣进项税额的红利。 国税部门提醒,转登记后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的时间。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另外,政策还明确,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国税部门表示,此次改革向纳税人发出了“大红包”,在为我市企业减税的同时,也助推了实体经济的良性发展,他们将继续落实好增值税改革各项工作,精准解读相关政策,加强与纳税人联动,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切实营造更加优质便捷的办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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