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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飓风1号”专项行动捷报频传
作者:刘菲 文/图
来源:
日期:2018-02-23
本刊消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2017年12月11日起,市森林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代号为“飓风1号”的专项行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1月15日下午4点30分,市森林公安局在开展“飓风1号”行动过程中,在土门镇一木材加工门市发现一辆装载有木材的可疑车辆,此时驾乘人员李某正在为木材过磅交易。经警方调查询问得知,李某是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对绵竹市工业园区某公司内的构树进行采伐。此次采伐林木蓄积合计为0.279立方米,折合材积0.1116立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2条之规定,市森林公安局以滥伐林木案对李某立案调查。 另外,该木材加工门市明知李某是盗伐、滥伐林木,仍旧对李某所售的1500斤木材进行收购,被立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案。市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43条之规定,对该木材加工门市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变卖所得的处罚。 1月24日下午4点半,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巡逻过程中,在孝德镇凉水井村发现尹某等4人驾驶一辆满载构树和青杨树的车辆向土门镇行驶,执法人员遂对该车所载的木材来源进行核实。经查,该批木材为孝德镇凉水井村村民房前屋后林木,因遮挡住房、靠近电线等原因需进行砍伐,村民以共计600元的价格将林木卖给尹某等4人。但尹某等在未取得木材运输证的情况下对共计1.25吨的木材进行运输,违反了《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11条之规定,属无证运输木材行为,市森林公安局对其4人进行立案调查。 记者从市森林公安局获悉,此次“飓风1号”专项行动为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旨在通过集中查处一批大要案件,依法打击处理一批长期作案、团伙作案、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和团伙,着力整顿一批破坏严重、管理混乱的重点地区,坚决彻底地将涉林违法犯罪势头打下去,以维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在为期1个多月的专项行动中,市森林公安局积极走村入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对3起盗伐、滥伐林木以及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通过此次专项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的重要性,并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为全市林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图为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到某木材加工厂宣传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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