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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严格审查环保非诉执行案 促进环保问题依法治理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8-01-12
本刊消息 近日,市人民法院分别向我市某专业合作社和某玻璃制品企业下达行政非诉审查执行裁决书,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市环保局对该专业合作社和该企业作出的5万元和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据悉,这也是市法院在今年受理的两起环保非诉执行案件。 据市人民法院行政庭相关负责人介绍,环保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是环境相对人对于环保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环保行政行为具体内容的,作出具体环保行政行为的环保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该类案件将环保违法问题严格纳入依法治理,对环境污染起到一定的惩戒作用,对环境保护起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因此,严格审查和执行该类案件,是环保司法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环节。 行政庭在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细致地审查,包括:申请主体的资格;环保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作出行政行为的程序、步骤、基本方式是否符合程序规定;作出的裁量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的文书是否生效;在申请强制执行前是否履行催告义务等。对以上各项细节审查完毕后,未出现错漏,则可依法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否则将不予准许强制执行。 据了解,环保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是对环保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双重监督,既督促环保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又促使环保行政相对人重视环保、自觉环保。市法院行政庭作为该类案件的“游标卡尺”,经过对案件进行精确把握、严格测量,守好了环保司法这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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