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8-01-10
本刊消息 1月8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统一部署,市司法局在2017年12月15日到2018年3月15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据悉,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是全市法律援助的一项例行重点工作。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专项活动中,要求完善和创新为农民工服务方式,实现应援尽援。在做好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100%法律援助的同时,也将其他社会保险待遇、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尽可能扩大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范围和条件,满足农民工维权的实际需要。 同时,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农民工讨薪案件的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农民工追索工资和工伤赔偿的案件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对情况紧急,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或者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案件,先行受理、指派,事后补交证明材料。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将会同各司法所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主动入村、入社区、入工地,搞好农民工案件的调查摸底,掌握农民工薪酬发放的实际情况,对有证据证明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主动提供法律援助。同时,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量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此外,还将法律援助与“大调解”工作结合,提高办案效率。 在专项活动中,工作人员还将积极深入农民工集中地区,宣传与农民工讨薪、维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农民工及用人单位的法治意识,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