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审判开放日公开审理村干部贪污案
作者:申梨      来源:     日期:2017-08-08    

 

  本刊消息 8月3日,我市人民法院开展以“公平正义、执法为民”为主题的审判开放日暨警示教育活动。来自我市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以及社会群众等100余人旁听了市人民法院对原东北镇某村支部书记温某某涉嫌贪污案件的审判。

  温某某,今年60岁,原我市东北镇某村村支部书记。2008年至2013年,被告人温某某在担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工作便利,以伪造地上附着物计算表、现金领款单等方式,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共计447640元,其中温某某个人分得140175元,并用于个人开支。

  2011年,被告人温某某伙同他人伪造拆迁补偿资料,骗取国家拆迁资金共计188600元,其中温某某个人分得68600元,并用于个人开支。案发后,被告人温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其家属也为其退清了全部赃款208775元。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温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庭审最后,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温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0元。涉案赃款208775元,予以追缴。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感慨道:“村干部的职责是为村民办事,为村民服务的,不应该用职权谋取私利。这次旁听让我们深受教育,也提醒我们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更要引以为戒,防微杜渐,除了自身清廉外还要劝告身边人不去贪污受贿。”

  经过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现场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心灵受到了巨大的触动。他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案为鉴,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依法履职,正确用权,做一名合格的国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