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巡回审判点成功审理首起案件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7-07-07    

  本刊消息 “现在开庭……”伴随着法槌的响声,近日,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在市人社局里的市法院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这是市法院在市人社局设立劳动人事争议巡回审判点以来,首次开庭审理案件并成功调解处理,标志着该“桥梁式”巡回审理方式良好运行的开启。

  据了解,为更好的处理仲裁后不服,又起诉至法院的劳动争议类案件,方便当事人诉讼,今年5月底,市法院在市人社局设置了巡回审判点。该案中的被告刘某是原告某化工公司的职工,2015年12月4日,刘某在工作时受伤,被送至医院救治;2016年2月,刘某被认定为工伤;2016年7月,刘某被鉴定为五级伤残;2017年3月,刘某提起仲裁,要求原告支付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仲裁依法作出裁决后原告某化工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原告认为被告刘某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未真实反映自己的伤情,其耳朵的伤情并没有达到五级伤残标准,请求法院判决不向被告刘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庭审中,双方对于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刘某伤情再次作出的鉴定结论(五级伤残)没有异议,既然争论的焦点问题已经解决,承办法官便以法律法规中工伤保险待遇各项赔偿标准为基点,本着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为原则,通过耐心释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据介绍,该巡回审判点是市法院打造的又一为民司法的窗口,法庭将发挥联动社会资源的平台作用,把劳动争议化解的关口前移,与人社局、劳动仲裁等有关单位加强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探索劳动争议“事前预防”和“事后化解”机制,努力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