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非衔接化纠纷 五保户权益得保障
作者: 王虹      来源:     日期:2017-07-05    

  本刊消息 日前,市法院法官通过诉前辅导调解,成功为一位五保户化解了纠纷,这是市法院积极探索“诉非衔接”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以来又一起成功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

  今年5月初,新市镇金兰村五保人员罗某因应得土地补偿款、房屋赔偿款14977元被所在的村民小组扣留而到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他应得的14977元。罗某向法院提供了2016年12月20日该村三组的党员代表讨论结果。该讨论结果认为:如果罗某要领取该款,该组将不承认罗某是本组五保户,并且党员代表进行了签字确认,村民小组便以讨论结果为由扣留了罗某的应得款项。考虑到村民小组党员代表讨论的决定侵犯了罗某的财产权利,为缓解罗某与村民小组成员之间的矛盾,法院决定选择诉非衔接方式化解该起纠纷。

  随后,法院立案庭案件承办人通过电话与村支部书记沟通,讲解了法律规定,说明五保户是具有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应当享受的五保政策和应享有的私有财产不能抵销,并出具书面委托给新市镇人民政府,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出面进行调解,最终五保户罗某领到了自己应得的款项。罗某对法院采取诉讼衔接方式化解这起纠纷感到非常满意。

  据介绍,诉非衔接工作是法院司法改革中一项重要工作。诉非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能够及时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此外,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