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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巧办案 微信传庭讯
作者: 张 楷
来源:
日期:2017-02-23
本刊消息 “你好,王某,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已经发给了你,请问是否收到?” “收到了,谢谢。” 这样的一幕,发生在市人民法院民二庭2017年新年伊始的送达工作中,但与以往不同的是,上面的对话均是通过微信以“纯文字记录”的方式呈现。以往需要数天才能送达的文书,如今不到三分钟便完成,并进行了“签收确认”,省时省力,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新民诉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这是我国首次以民事诉讼法的形式明确规定电子送达制度,而微信则属于电子送达方式中的一种。 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流动性加大,许多人常常“居无定所”,导致人民法院通过多种传统方式仍然不能送达法律文书。在这样的情势下,微信能及时、高效地将案件相关文书送达给当事人,不仅操作方便简单、快捷高效,节约了司法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讼累,还加快了案件办理进度,提升了办案效率,促进了绿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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