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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质监局:多举措有力整治“霸王条款”
作者:张永清 冯晓敏 王平
来源:
日期:2017-02-10
本刊消息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针对“此券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霸王条款,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各类合同、通知、声明、广告以及宣传资料等37个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受理“涉霸”投诉1起,立案查处案件3起,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注重舆论宣传。通过“三下乡”活动、走访企业、印发宣传单等多种途径深入群众、走进企业,积极宣传《合同法》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文明合法签约,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积极规范指导。规范企业合同管理,分行业、有重点地对不同市场主体在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履约及合同文本的使用等方面开展行政指导,依法规范企业合同签约行为。同时要求企业商户就格式条款使用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督促限期整改。 强化消费维权。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的作用,不断延伸合同监管和消费维权触角,通过完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和对外公开部门邮箱、官方微博等方式拓宽举报途径,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合同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各界共同抵制“霸王条款”,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严打“霸王条款”。组织精干执法力量,集中对餐饮、装修、房地产业、通信等重点行业进行检查,对搜集到的合同进行备案分析,对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应负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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