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办案进农家 便民服务获好评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6-11-16    

 

   本刊消息 日前,市法院土门法庭的法官把法庭“搬”到了广济镇新和村的一户农家中,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并成功调解。这起案件在较短的时间结案,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受到当事人和周围村民一致好评。

  原来,这起离婚纠纷立案文书送达后,被告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来法庭处理。承办法官了解这一情况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沟通,最终选择在原告家中进行巡回审判。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被告同意离婚,但是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时,承办法官向双方耐心解释了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经法官、书记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婚生女由被告监护和抚养,原告按月给付抚养费的离婚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都对这次巡回审判表示满意,表示法院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

  近年来,市法院在案件处理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换位思考,把人民群众的诉求时刻放在心上,特别是今年以来,该院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审判业务结合起来,注重窗口一线办案法官的宗旨教育,不断完善法庭服务职能,强化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积极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人民法庭,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要求在尽力减轻诉讼当事人的诉累上有所作为,积极践行司法承诺,法院工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