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吹响“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号角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6-10-17    

  本刊消息 10月12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召开“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近期执行工作情况和开展“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部署。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及市级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结合绵竹法院执行工作实际,绵竹法院确定了“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具体要实现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实现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得到基本遏制;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等工作目标。

  据介绍,为顺利完成“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目标,市法院明确了具体工作举措:一是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建成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核心、以省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补充的财产查控系统,完成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建设。二是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查封、扣押、冻结失信被执行人财产,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拘留失信被执行人等常态性举措,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三是拓宽被执行财产发现渠道。严格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对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制裁。四是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和民间借贷案件,反规避、反抗拒执行和化解涉执信访积案等专项执行活动,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金融活动正常运行。五是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实现执行案款流转与发放的透明高效,做到全程留痕、全程公开,集中解决执行案款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实现执行款物的信息化管理。六是推动建立执行救助制度。公开救助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充分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彰显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核心宗旨。

  会议还对与会人员提出的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情况,“执行不能”案件的甑别、退出和恢复执行的标准和程序,以及造成“执行难”的内部、外部原因等问题进行了解答。